论国家文化公园:逻辑、源流、意蕴李飞1,邹统钎2,3(1.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北京;2.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文化和旅游产业研究院,北京;3.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科学学院,北京)引言

国家文化公园概念的提出是中国遗产话语在国际化交往和本土化实践过程中的创新性成果,也是中国在遗产保护领域对国际社会作出的重要贡献①国际三大英文文献数据库(SpringerLink/ScienceDirect/EBSCO)和Google学术搜索引擎均无国家文化公园(NationalCulturePark)词条。。19世纪后期,为对抗“现代主义”对传统文化的破坏②指第二次工业革命以后,由于对古迹价值和历史环境保护缺乏认识,西欧国家众多古建筑在“现代主义建筑思潮”影响下遭到毁灭性拆除这一历史事实。,欧洲国家开始将遗产保护对象由艺术品扩展到建筑物,旨为寻找在工业发展和新城市建设中所失去的“民族身份”,延续文化血脉。两次世界大战后,人们警醒于无数的历史和艺术纪念物、教堂、建筑、古老城镇及艺术珍品被摧毁的残酷事实,为重塑民族精神、寻求国家身份认同,各国对自身的国家遗产和民族遗产倍加珍视,遗产保护空间范围也从单体建筑向集群式遗产、大遗址、文化街区、历史城镇、文化线路逐步扩大。近年,随着欧洲文化线路(culturalRoute)[1]和美国遗产廊道(heritagecorridor)[2]保护理念的引入,我国跨区域、跨文化、跨古今的大型线性遗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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